第一百一十二章 吓人的年礼-《我在大明当小吏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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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段时间,米氏也是暗暗的观察谭家两房人。

    几个月下来,米氏觉得,两家都是极好的人,老实憨厚,还不占便宜,从给他们工钱之后,就经常会主动买些东西回来贴补伙食,就算米氏说了好机会,他们还是如此,而且,平日里主动帮着米氏做针线什么的,从来不惜力。

    这样的人,米氏也是喜欢的,左右自己家里也要有人帮着,找外人,还不如找亲戚。

    谭大嫂其实都有这样的心思,之前,谭家两家人也说起过,要是过完年能继续留在这里帮工就好了。金县那地方,现在简直没活路了,上头的人心黑歹毒,下面的人为了投其所好,也只能对寻常百姓开刀。

    只是,这话到底不好说出来,现在米氏说出来,哪里有不同意的?

    “如此,以后还要叨扰嫂子照顾了。不瞒着嫂子,我们早就说,要是能留下来自是最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况儿的意思,过了年要修酒楼,到时候要的人肯定更多,这些活你们也算做惯了,留下来也能帮不少忙。”

    “都是嫂子不嫌弃。”

    “都是亲戚,嫌弃什么,你这话说的外道。”

    “嫂子,要是留下来,我们也不能总在您家里叨扰。我想着,等过完年在城里租个房子住着,不过,城里我们到底不熟悉,只怕还要您帮忙。”

    祝家能收留他们这几个月时间,已经是恩情了,那时候是想着还要回去,所以没有租房子,要是长留,那就要单住。

    “行,等过完年我也托人帮你们打听着,总有合适的。”

    “兰县到底比我们金县好些。”谭大嫂叹气,要是能选择,谁愿意背井离乡的?可对比下,兰县的人日子过的就是比金县的人好的多。

    别的不说,光是过年前卖肉,就能看出来,兰县的人很多人都在买肉,而且,都不是一斤两斤的,最少也有四五斤,多些的人家甚至买了十来斤的肉,在金县,除了有钱的几户人家,其他的人家能有一两斤肉吃,都是条件好的。

    他们家业就是在祝况这里,才算吃到肉了,之前,一年半载的都不见荤腥。

    这短短的几个月时间,儿子和女儿都眼见的长高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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