完本感言-《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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写完终章不久,就在每章说里看到了留言,大结局?完本?前面的定语,都是竟然。
听起来,都是非常如释重负的样子。
霎时,我的那个心啊,真是哇凉哇凉的啊。
摄氏37度,没有电扇没有空调,我却瞬间成了雪人心,痛得无法呼吸,找不到昨日留下的痕迹
不是应该我才是最辛苦的那个人好伐!
我才是这几年来,无论工作还是节日,白天还是深夜,每天都在坚持码字,就连春节都不曾停歇的那个人好吗?
我才辛苦好吗?
不说做彼此的天使,但不是说,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吗,我们一起陪伴了这么几年,乃们,就这样对我?
苍天啊大地哦,还有没有天理哟!
嗯,男人,不哭,嗯,不能低头,不然会让人看到你没有头发的头顶。
呵呵,实际上,那个,我其实吧,也是那啥,如释重负,嘿嘿,相当的如释重负!
说起来,当初一时心血来潮,决定码些字上传,和很多人是一样的,也是因为喜欢在,然后,怎么说呢,书虽然多,但应该是因为自己口味怪吧,想找一本适合自己口味的,好像还真不太容易。
好些书都很好,但动辄就是娇颜玉容俊脸的不是不好,就像现在影视剧里的男主,很多都是千篇一律的泰山喜马拉雅山崩于前,都面不改色的那种,当然不是不好,但不是我喜欢的那挂。
那几年流行的,反正又都是各种套路,总是有人会看上主角带在身边的女人;就是出去随便吃个饭,也总是会打上一架;来调查的警察,总是会偏袒坏蛋那一方;到派出所之后,一定会是一级级的大佬轮番打电话过问,我们最可爱的人都会出动,把派出所包围起来
动辄就这个家族,那个家族,各种父慈子孝,或者是各种猪头蠢物的亲戚;不论出身,不论受教育程度,随便一个朋友,都能洋洋洒洒的跟你讲一大番关于人生关于追求的大道理
随便出去逛逛,碰到的一个穿布鞋的老人家,就是大隐隐于市的大人物;随便碰到一个走失的小孩子,他们的父母,就一定身居高位
当然不是不好,是很吸引人,但你看,不是连某王某陈导演,居然都把天仙妻子放在家里,去找其它的庸脂俗粉看得多了,还是有些想看看不一样的。
我又是那种小的时候挺乖,到了现在有点年纪了,反倒有点叛逆的那种人,或者说,叛逆,说不上,就有些反潮流。
一个接一个的冲突,我就不写!——所以说,真的,能有这么多人,没有只看了开头就弃,我真的很欣慰。
当然,之所以花了那么多篇幅去写初中生活,那是因为,我曾经非常认真的思考过,也就是多次让上帝发笑过——如果真能重生,我会怎么做?
就是赚钱?
应该不是,或者,至少大部分人都不会是。
如果真能重生,做顶级的富豪,还是有很大难度,但实现财务自由,绝没有任何问题——哪怕是最弱的人。
好好享受当年身在福中不知福的青少年时光,才是我们愿意去做的——所有不是青少年的家伙,谁不会怀念那段时光?
那才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珍宝。
当然,如果是冯一平家那么差的条件,同步改善,也是必要的。
类似的思考,也奠定了我码的这些字的基调,如果真能重生,却只想着为自己积累财富,那未免有些格局不大。
真有那样的机会,应该都会想着能做些影响到更多人的事,至少在有了足够的资本以后,多少都会有这样的想法。
这也是书中冯一平没有去做那些热门产业的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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